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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大商所处理异常交易行为44起

  为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职责,规范期货交易行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大商所持续对异常及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

  2024年4月份,大商所处理异常交易行为44起。其中,处理自成交超限20起、频繁报撤单超限21起、大额报撤单超限3起,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并对其中1名客户和1个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采取限制开仓一个月的监管措施。

  同时,大商所在4月份调查处理违规交易线索5起。其中,涉嫌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类4起、虚假申报类1起,并对相关客户开展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责任编辑:曹言言 HA008)

2024年4月大商所处理异常交易行为4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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