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00258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 房地经济
- 2024-04-27
- 83687
原标题:奥拓电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沈永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9号)核准,于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928,56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60.13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00.00万元,扣除发行人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7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590.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25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第4817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4,360.13万元。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安排的规定,公司支付本次现金对价7,500.00万元,支付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200.00万元,公司置换先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57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增资6,090.13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2017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千百辉置换先行投入到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金额,置换金额为178.16万元。
2023年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中的“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千百辉募投项目支出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329.75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出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 2021年 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423,074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 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关于募集资金安排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经调整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7000.00万元,“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 4,000.00万元,“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 409.68万元,“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投入金额8,600.00万元不做调整。同时公司分别以募集资金4,000.00万元、7,00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5.7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对“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变更,该项目总投资规模由调整前的13,951.32 万元调整为7,873.5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仍为7,0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并对项目建设内容做了调整。
2022年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并将“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及“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至2024年12月31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共计12,032.96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738.68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益)。其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收回的现金管理金额为5,000.00万元,其他剩余部分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置换金额935.72万元已于2021年7月6日支付,“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包含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务部门执行。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千百辉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分别设立了7559 0517 4810 801、7559 0172 9910 303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千百辉于2017年6月5日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统一管理和使用,2018年12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监管专户销户的议案》,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517 4810 801)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约9.29万元(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划转至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172 9910 303),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2019年9月已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517 4810 801),该账户注销后,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的三方监管协议方相应终止。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329.75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出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千百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万元) |
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 | 7559 0172 9910 303 | 已注销 |
合计 | — | — | — |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年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奥拓、南京奥拓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与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奥拓与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可以分别各自使用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409.68万元、7,000.00万元、4,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截至报告期末账 户余额(元) | 募集资金 使用项目 |
深圳市奥拓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深圳 生态园支行 | 7559051748 10403 | 939,696.79 |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 能力提升项目”;“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 项目”;“智慧灯杆系统 研发项目”;“补充流动 资金” |
深圳市奥拓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深圳 生态园支行 | 7559051748 10204 | 已注销 |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 目” |
南京奥拓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城南支行 | 3205015950 3600001442 | 7,683,336.34 |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 能力提升项目” |
惠州市奥拓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上杨支行 | 4405017150 3600001745 | 28,763,787.32 | “Mini LED智能制造基 地建设项目”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对“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变更,该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南京市雨花台区”调整为“南京市”。
该项目调整后将通过建设智慧网点业研中心,购置场地、研发设备、业务展示设备,外购、整合业务软件及系统,招聘各类人才等方式,从项目设计、项目研发、项目实施及项目营销等多方面综合提升公司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从而满足智慧银行、智慧营业厅等市场业务持续增长、日益个性化、智能化的市场需求。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2017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千百辉通过自筹资金自行支付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178.16万元。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5.7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1]第00686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1 |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 | 0.00 | 0.00 |
2 | 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617.26 | 617.26 |
3 |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 318.46 | 318.46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0.00 | 0.00 |
合计 | 935.72 | 935.72 |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1)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千百辉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0万元。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329.75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出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8,738.68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益)。其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收回的现金管理金额为5,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序号 | 委托方 | 受托方 | 投产品名称 | 起息日 | 期限 (天)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 益率(%) | 投资金额 (万元) | 实际收益 (万元) |
1 | 南京奥拓 | 建设银行南 京城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1 月12日 | 90 | 2023年4 月12日 | 1.5%-3.2% | 5,000.00 | 39.45 |
2 | 南京奥拓 | 建设银行南 京城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5 月22日 | 92 | 2023年8 月22日 | 1.5%-3.1% | 6,000.00 | 44.19 |
3 | 南京奥拓 | 建设银行南 京城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8 月28日 | 92 | 2023年 11月28 日 | 1.5%-3.0% | 5,000.00 | 37.81 |
4 | 南京奥拓 | 建设银行南 京城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 12月13 日 | 92 | 2024年3 月14日 | 1.15%-3.0% | 5,000.00 | / |
公司“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6,090.13万元,实施主体为千百辉。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22.15万元,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867.98万元。原定总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 计划投资额 |
场地费用 | 2,400.00 |
设备购置费用 | 1,432.20 |
预备费用 | 229.93 |
研发费用 | 2,028.00 |
6,090.13 |
经审慎研究论证,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本着谨慎、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及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公司拟变更“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329.75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3,867.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360.1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67.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867.9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867.9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360.1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6.94%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支付本次现金对价 | 否 | 7,500.00 | 7,500.00 | 0 | 7,5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否 |
2、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 关费用 | 否 | 770.00 | 770.00 | 0 | 77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 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6,090.13 | 2,222.15 | 0 | 2,222.15 | 100.00%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4、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 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改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0 | 3,867.98 | 3,867.98 | 3,867.9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4,360.13 | 14,360.13 | 3,867.98 | 14,360.13 | 10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2、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4,360.13 | 14,360.13 | 3,867.98 | 14,360.13 | 100.0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中的“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千百辉募投项目支出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329.75万 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出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 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由于近年来,受宏观环境变化因素影响,千百辉所处景观照明行业需求减少,景气度持续下降,行业需求恢复尚需时日。同时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 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全国范围内房价仍存在调整压力。“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大部分系规划用于研发 场地购置,基于公司及千百辉业务开展情况、房地产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该项目按原规划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公司 办公及未来发展的需求。 经审慎研究论证,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本着谨慎、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及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公司拟变更“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终 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 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329.75 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867.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千百辉通过自筹资金自行支付投 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1,781,623.44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0年10月 1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千 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将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 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目前,千百辉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0.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千百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329.75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出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 户注销手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500.0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9.5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032.9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4.15%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 力提升项目 | 是 | 7,000.00 | 7,000.00 | 1,066.28 | 1,754.06 | 25.06% | 2024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2、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项目 | 否 | 4,000.00 | 4,000.00 | 243.22 | 1,268.43 | 31.71% | 2024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3、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 否 | 409.68 | 409.68 | 0.00 | 410.47 | 100.19%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8,600.00 | 8,600.00 | 0.00 | 8,6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0,009.68 | 20,009.68 | 1,309.50 | 12,032.96 | 60.14%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2、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20,009.68 | 20,009.68 | 1,309.50 | 12,032.96 | 60.14% | - | 0.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因市场情况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等原因“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尚未达到预期进度。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 |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调整及业务需求对该募投项目资 金使用计划做了调整,将加快推进该项目进度,提升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的“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并将“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及“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对“智慧网点智 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变更,该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南京市雨花台区”调整为“南京市”。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对“智慧网点智 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变更,该项目调整后将通过建设智慧网点业研中心,购置场地、研发设备、业务展示 设备,外购、整合业务软件及系统,招聘各类人才等方式,从项目设计、项目研发、项目实施及项目营销等多方面综合提升公司智 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从而满足智慧银行、智慧营业厅等市场业务持续增长的、日益个性化、智能化的市场需求。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9)。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935.7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金额935.72万元已于2021年7月6日从募集资金账户 支付。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 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738.68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益),其中,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未收回的现金管理金额为5,000.00万元,其他剩余部分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注:2、“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投入410.47万元,投入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投入。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后的 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 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自有 流动资金 | 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 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67.98 | 3,867.98 | 3,867.98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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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3,867.98 | 3,867.98 | 3,867.98 | 100.00%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 项目】 | - | “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6,090.13万元,实施主体为千百辉。 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22.15万元,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867.98 万元。由于近年来,受宏观环境变化因素影响,千百辉所处景观照明行业需求减少,景气度持续下降,行业需求恢 复尚需时日。同时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全国范围内房价仍存在调整压力。“千 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大部分系规划用于研发场地购置,基于公司及千百辉业务 开展情况、房地产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该项目按原规划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公司 办公及未来发展的需求。经审慎研究论证,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本着谨慎、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及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公司拟变更“千百辉智 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 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终止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4,329.75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867.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3)。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 项目】 | -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