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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8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00:26 巴陵节能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巴陵节能(股票代码:831054)公布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5,047,159.4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1,378,228.47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52,8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52,8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6,40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00:26 天岳科技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天岳科技(股票代码:832116)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840,317.1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58,125.7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1,0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11,0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9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54,5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00:26 芳笛环保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芳笛环保(股票代码:430724)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94,518,548.9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3,373,208.22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58,85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58,85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885,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00:26 瑞捷电气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瑞捷电气(股票代码:836100)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9,286,336.4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63,0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63,0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3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00:26 红岭医疗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红岭医疗(股票代码:838704)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3,929,101.1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690,607.9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79,596,428股,以应分配股数79,596,428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039,239.23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00:26 格林斯达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送红股2股)】

格林斯达(股票代码:873139)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5,039,366.0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658,133.4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6,775,620股,以应分配股数46,775,62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9,355,124股,派发现金红利 16,371,467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00:26 新油工程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新油工程(股票代码:839321)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9,811,188.9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195,762.8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0,894,417股,以应分配股数40,894,417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089,441.7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00:16 三联虹普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三联虹普(股票代码:300384)公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4)01472号),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0,305,475.96元,母公司 2023年度净利润为 178,583,094.63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153,702,220.1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77,609,788.52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 2023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319,007,265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 4.8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 153,123,487.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