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能源环保 > [快讯]圣泉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快讯]圣泉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CFi.CN讯:(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06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6,250,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6,417,454.41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9,833,145.5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XYZH/2021JNAA60588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1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有限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年 8月 1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长城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义务已由中信证券承接,2023年 1月 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快讯]圣泉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济南章丘 支行 科创中心建设项 目 1602004129200271961 1,759.97 13,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丘支行 酚醛高端复合材 料及树脂配套扩 产项目 232544639088 408.3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丘支行 年产 1000吨官能 化聚苯醚项目 1602004129200345763 85.31 8,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丘支行 年产 3000吨功能 糖项目 233848168605 1,931.88  
合计   4,215.51 21,000.00  
注: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00.00元。

2、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 86611746101421007005账户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37940188000081324账户已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