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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第二大股东沙正勇因违规减持被出具警示函

中国网财经3月22日讯(记者邢楠 叶浅)3月22日,城地香江(603887.SH)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沙正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同花顺iFinD资料显示,沙正勇为城地香江第二大股东。截至2023年三季报,沙正勇持有公司3631.8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06%。

经查,沙正勇作为城地香江持股5%以上的股东,2019年5月14日至2023年12月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因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导致持股比例变动,沙正勇对城地香江的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5.45%。

城地香江第二大股东沙正勇因违规减持被出具警示函

其中,因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下降0.48%;2022年12月12日、2023年8月14日至15日、2023年12月4日,沙正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662.20万股,减持比例为3.69%;2023年12月6日,沙正勇继续减持579万股,减持比例为1.28%。至此,累计持股变动达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