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被罚款21000元
- 科技创业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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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2月20日消息,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因提供虚假情况,被金沙县能源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1000元。
据公告内容,煤矿一采区运输上山架空乘人保护装置试验记录显示,2023年7月26日、27日、28日张俊义对架空乘人保护装置进行了试验,但通过查询人员定位系统显示,张俊义2023年7月26日、27日、28日无入井轨迹。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款6项,构成了行政违规行为。对此,金沙县能源局对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重源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5000元整(¥15,0)、对机修工张俊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3,0)、对机电副矿长席远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3,0)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